1、毕业生毕业后校园卡是否还能继续使用?

答:只能当校友卡(消费卡)使用,根据《暨南大学校园卡管理办法(试行)》第六章第二十二条,学生毕业离校后不予补办校园卡,原校园卡不收回,其身份证件功能和电子身份证件功能同时失效,保留电子钱包功能。毕业生可将校园卡作为暨南大学校友卡使用。

 

2、校园卡内的余额是否可以提现?

答:原则上不可以提现,根据《暨南大学校园卡管理办法(试行)》第五章第十七条,校园卡电子钱包内的资金不计利息,不能取现,不退余额。

 

3、毕业后校园卡过期了怎么办?

答:根据《暨南大学校园卡管理办法(试行)》第六章第二十一条,校园卡的有效期即校园卡的使用期限,一般学生卡的有效期为学制年限,到期后可凭身份证件到校园卡管理部门申请延期,校园卡管理部门根据职能部门登记的在校情况进行延期。

 

4、校园卡是否可以转让给同学使用?

答:不可以,根据《暨南大学校园卡管理办法(试行)》第四章第十三条(二),校园卡仅限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转让或转借他人。如持卡人将校园卡转让或转借他人,校园卡管理部门有权没收或注销该校园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