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珠海校区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固定资产管理规定(试行)

发布单位:珠海校区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发布时间:2022-11-01

一、建立本中心固定资产登记簿,定期向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报告固定资产使用状况。

二、设备使用规定

1. 设备的使用,必须严格执行相应的操作规程,并建立使用记录,发现问题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2. 设备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改装、拆卸、外借,设备的损坏、维修、报废按学校的有关制度办理。

三、固定资产清点

定期清查本中心的固定资产变动情况,并做好详细记录。如:固定资产存放地点的更换、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报废等。

四、固定资产维修

当固定资产设备出现故障需要维修时,先记录故障的详细情况,并致电相关维修负责单位进行维修,维修完毕验收合格后,在维修单上签名确认,并做好维修记录备查。如资产设备的故障较为简单,工作人员在能够自行解决的情况下,则由工作人员自行维修,并做好相应的故障和维修记录。

五、固定资产借出

在接收到相关部门批示,中心固定资产使用条件允许,不影响教学的情况下,中心主任签字后将固定资产借出,同时记录固定资产的借用或归还变动情况,做好详细登记。借用期限将到时,提醒借用人归还固定资产,归还时仔细检查,确认固定资产完整后双方签名确认,并做好归还记录备查。

六、固定资产报废

当某固定资产使用年限超过其使用寿命,已难继续正常使用时,将该固定资产清点整理上报固定资产管理办公室批准报废,并做好固定资产变动情况的登记。

七、固定资产转出

经上级部门批示同意转出的固定资产,报资产办并和资产转入部门共同办理好相关固定资产的转出手续,完成资产转出后做好存档和记录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