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珠海校区外语发射台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单位:珠海校区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发布时间:2022-11-01

一、管理人员负责设备的日常维护与管理工作,保证教学的正常进行,并负责外语发射台的安全检查工作。

二、非管理人员严禁进入外语发射台,不得擅自带领他人进入广播室。

三、不得擅自动用设备,不得擅自更改电台频率。

四、教师要用此设备时,必须经过上级批准,方可使用。

五、在广播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六、不得擅自出借外语发射台的设备。

七、所有播出节目内容必须经过现代教育技术中心领导审批后才可播出。

八、管理人员负责检查设备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登记工作。

九、其他情况参照学校其他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