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珠海校区自动录播室/虚拟演播室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单位:珠海校区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发布时间:2022-11-01

一、管理人员负责设备的日常维护与管理工作,并负责自动录播室/虚拟演播室的安全检查工作。

二、自动录播室/虚拟演播室通过网上服务大厅申请使用,再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统一安排。

三、自动录播室/虚拟演播室采用“谁申请,谁负责”原则,严格审核直播或录播内容。

四、未经允许严禁进入自动录播室/虚拟演播室。

五、不得擅自动用设备,严格按照要求操作。

六、注意保持室内整洁,及时清理环境卫生 。

七、管理人员负责检查设备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登记工作。

       八、其他情况参照学校其他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