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规范信息设备机房管理工作,保证信息设备机房设备安全,提高信息设备机房的使用效率,保障校区教学、科研及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涉及到的信息设备机房是指暨南大学珠海校区科技园一期机房、教学楼C407机房,以下简称校区机房。
第三条 校区机房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统一管理,校区所有部门和师生使用机房必须遵守本办法规定。
第二章 服务器托管
第四条 服务器托管为校区各单位自购的机架式服务器提供托管服务。为了便于校区机房的统一管理及资源共享,服务器配置可参考《珠海校区服务器购买配置指南》。托管的服务器必须是机架式服务器且自带导轨、冗余电源、冗余磁盘、线缆和BMC远程管理模块,不接受其它服务器及自带机柜。
第五条 托管单位应填写《珠海校区服务器托管申请表》,提供服务器、管理员、运行系统等相关信息,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审核通过后安排实施。
第六条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权责
一、提供标准的机房环境,提供Internet接入、服务器机柜、不间断电源、机房空调等服务。
二、负责服务器物理位置的摆放、跳线分配、IP地址分配、网段划分、域名解析、防火墙端口开放、网络流量监控等工作,保证设备的物理安全和网络畅通。
三、未经托管单位许可,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不得擅自更改托管服务器硬件、软件配置及各类数据。
四、托管服务器因设备故障、中毒、遭遇网络攻击等影响其它系统或校园网正常运行时,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有权立即暂停托管服务器运行,之后再通知托管单位进行相应处理。
五、特殊情况(如电压不稳、长时间停电等)下,为防止服务器硬件受损、软件数据丢失,在联系不到托管单位负责人的情况下,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可代为关闭服务器。
第七条 托管单位的权责
一、负责托管服务器硬件和软件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包括:设备维护更新、软件安装升级、病毒防护、数据备份、信息安全等。托管期间如出现故障,由托管单位负责维修处理,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提供必要的便利和配合。
二、托管单位须承担托管服务器的信息安全、数据安全责任,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及相关安全条例,自行承担信息安全、信息保密和数据安全责任。所有因托管服务器(包括但不限于应用、网页、内容、数据和操作系统)引起的后果和法律责任均由托管单位承担。
三、托管服务器仅限用于教学、科研、管理或经校区书面批准的其它用途,不得运行申请内容之外的服务,所发布的信息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上级管理部门以及校区的相关规定。托管单位对所发布的信息负有全部责任。
四、管理员一般通过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认定的远程管理方式对被托管服务器进行监测管理,特殊情况需进入机房现场操作时,须经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管理人员同意并履行登记手续。在机房中仅可操作其所托管服务器,不得擅自动用与之无关的任何设备与系统。
五、管理员应妥善保管登录账号和密码并定期(一般不超过半年)更改密码,管理人员或联系方式发生变化时,须及时更换相关密码并报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备案。
第八条 争议解决与不可抗力
一、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引起断电、断网或供电、通信不稳定等造成服务器不能访问、数据丢失等问题,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不承担责任。
二、由于网络运营服务商原因造成的网络故障,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积极与运营商联系,及时排除故障。
第三章 机房出入管理
第九条 机房实行准入管理,中心机房设有出入门禁管理及全方位视频监控系统。
第十条 进入机房人员需提前申请并获得授权后,穿鞋套方可进入机房。
第十一条 托管服务器管理员出入机房应遵守如下要求:
一、保证机房的清洁卫生和资产安全,拒绝陌生人进出机房。任何人不得携带任何易燃、易爆、腐蚀性、强电磁、辐射性、流体物质等对设备正常运行构成威胁的物品进入机房。
二、最后离开机房的人员必须检查并关闭机房所有冷通道和门窗。
三、托管设备出机房,需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并在机房管理员的监督下,搬离机房,双方分别签字确认。
四、禁止与机房工作无关的人员直接或间接操纵机房任何设备。
五、禁止托管服务器管理员直接或间接操作其它未经授权的服务器、网络设备、精密空调、UPS(不间断电源)和其它配电设备等。如造成设备故障,原价赔偿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二条 预防火灾、保证机房安全是每一个进入机房工作人员的共同职责。
第十三条 机房内严禁吸烟,禁止一切明火作业。
第十四条 机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禁止堆放设备包装物品及其它杂物。
第十五条 对机房有防静电要求的设备进行维护时,维护人员应配戴防静电腕套进行作业。
第十六条 机房内配置的自动灭火系统要根据消防要求按时更新和维护。
第十七条 机房内不得乱拉临时电源,使用机房工作无关的电器产品,各种电源及配线未经主管人员同意不得私自更改。
第十八条 机房内的各种设备必须按其具体技术规定和操作步骤使用。
第十九条 机房管理员有权对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行为提出警告或制止。以上各条款,凡进入机房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对因不执行本办法而造成损失者,要承担相应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第五章 机房数据安全管理
第二十条 机房数据安全管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暨南大学信息化数据管理办法》执行。服务器系统管理员要确保各自管理的服务器数据信息的安全,数据资料和软件必须由专人负责保管,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拷贝、下载和外借,严禁任何人使用未经检测允许的介质(光盘、U盘等)。严禁未经许可私自在服务器上安装软件。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解释和修订。
修订时间:2021年11月23日
